|
用户基本须知
|
1、 用户的IP地址不得随意更换,在重新配置系统时,要特别注意不要把IP地址输错,如出现问题,有线电视台将严肃处理。
2、 用户每月应在2-10日自行到有线电视台交纳信息费。逾期不交者,有线台将停送用户信号,再次开通时,用户须交纳信号开通费20元。
3、 用户如想更改当月信息计费方式,请在当月10日前到有线台多功能收费柜台办理。 如不办理,则仍按上月计费方式延续。
4、 用户登录帐号和密码请不要随意告知他人。用户关机时,一定要作下网操作。
5、 用户更换网络适配器(网卡)后,请通知有线电视台。
6、 关于有线电视台提供的视频服务,用户在享受该服务前,请根据"播放器下载及使用说明"下载并配置播放器。
7、 在浏览器的"INTERNET选项"里:在"高级"选项,用户可将"多媒体"中的"播放动画"、"播放视频"、"播放声音"、"优化图象抖动"选项取消,在"浏览"中,用户可将"使用平滑滚动"选项取消。这些设置会对提高网速有所帮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