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造诚信铸就品牌 塑造民办教育的新形象

 

  近几年来,民办学校在国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方针的指导下,在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对于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发展,培养人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易忽视的问题:如部分招生广告带有夸大、虚假和欺骗成分等。当前,这些现象已经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办学秩序,侵害了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我们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千万不要因多招几个生,为一点小利益忘乎所以,自己砸掉牌子。“诚实守信”是环境,是财富,是办好民办教育的道德柱石。民办教育愈发达,愈要求诚实守信。诚信也是一种财富、一种资本,一种竞争力。

  值此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青岛有线数字传媒人才频道、青岛传媒网、青岛广播电视报联合推出以 “ 缔造诚信 铸就品牌 ” 为主题的民办学校诚信教育品牌教育展示活动,并于3月13日举行诚信公约签字仪式。

附:诚信公约

  一、依法办学。严格遵守国家及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坚持以培养人才为己任,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一切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来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办学,认真制定并执行教学计划,确保师资水平,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虚假宣传。在招生广告 ( 简章 ) 中实事求是公开学校办学条件、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和毕业证书性质,公开所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保证兑现学校招生广告 ( 简章 ) 中的所有承诺。

  四、热诚为学生提供服务,认真解答学生提出的求学咨询。充分尊重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和专业的权利,学生入学后如有正当理由要求中途退学的,严格按照教育部门厅有关退学退费规定执行。

  五、创造、维护良好的公平竞争秩序。校与校之间做到相互尊重,教育并约束招生人员,不得对他校进行恶意攻击和毁谤,共同维护民办学校的招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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