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5年1月29日在青岛市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徐长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的主要工作和今年的主要任务,请予审议。欢迎各位同志和全市人民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一、过去一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全市人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开拓前进的一年,也是我市人大工作蓬勃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青岛市委的领导下,在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为民、利民、敬民、爱民和紧紧依靠人民的工作理念,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维护、实现、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进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进展,多方面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一)以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和颁布实施宪法修正案为契机,深入开展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宣传教育
去年,是我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建立50周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保证了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和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年初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对宪法作了重要修改,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宪法和法律作为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发展伟大实践的科学总结。常委会把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和宣传、实施宪法修正案作为去年的重点工作,集中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内涵深刻、丰富多彩、影响深远的纪念和宣传教育活动。召开了全市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吴邦国委员长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举行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举办了现场直播的宪法和法律广播电视知识竞赛、青岛日报百题知识竞赛、书画摄影展及笔会,利用电视专题片等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了人民代表大会50年走过的光辉历程和发挥的巨大作用。在宪法的学习、宣传和教育上,及时制定了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修正案的意见,举办了全市学习贯彻宪法讲座,召开了学习贯彻宪法座谈会,突出抓了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的学习,在全市普遍开展了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不仅向全社会进行了一次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的大学习、大宣传,也对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人大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生动深刻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再教育、再提高。全市上下进一步认识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不仅仅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自身的各种制度,更重要的在于,她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是全国各族人民管理国家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离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就失去了制度基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也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首先要依宪法执政、行政。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作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求我们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认识的提高带来了行动的自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权威,推进全社会形成人人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习惯和环境。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立法质量有新的提高
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强化“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坚持“法意明确、法理正确、法条准确”和“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以突出经济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立法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年来,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6件,修改19件,废止8件,还对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的22件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坚持把立法工作同全市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突出经济立法。修订的《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若干规定》,为保护水资源,合理、节约用水,提供了法制保障。制定的《青岛市专利保护规定》,对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制定的《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完善了烟草制品的专卖许可制度,并对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措施和涉案物品处理等问题进行了具体规范。制定的《青岛市审计监督条例》,对维护财政经济秩序,反腐倡廉,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注重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在修订《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时,注意妥善调节各种利益关系,本着节约能源,改善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和供热单位合法权益的目的,对供热单位和用户双方的权益与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制定《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时,增加了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与扶持、家庭赡养、司法救助、房屋产权保护等内容,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加切实的保护。
坚持立、改、废并举,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根据国家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常委会组织力量对本市地方性法规集中进行了清理审查,适时作出了关于修改《青岛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等19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和关于废止《青岛市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办法》等8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为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奠定了基础。同时对市政府报送的8件规章进行了备案登记,开展了审查,认真负责地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
积极探索推进立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进程,使立法与普法、执法更加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一是把民主立法扩展到源头,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05年制定地方性法规项目的建议。二是积极推进民主立法。将《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修订草案)》等在报纸上全文公布,公开征求各方面意见。三是努力拓宽法规起草渠道。将有关法规的起草工作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和法律界专家学者来作,克服部门起草中容易产生的一些问题。四是建立社会化的工作机制。组织了由立法机关、工作部门和法学专家参加的“三结合”起草班子,共同研究、起草有关法规;确定21家企业作为立法联系点,使立法工作更加贴近经济活动与社会发展的实际。
(三)立足大局,突出重点,努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与党委、政府工作同心、同向、同目标,抓住我市现代化建设的重点问题、城市管理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以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对预算监督条例等20多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为减轻农民负担、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检查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情况,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管和转移支付力度;为加强环境建设,检查了文物保护法、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并提出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常委会还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对我市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有力地推动了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在我市的贯彻落实,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切实加强工作监督。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计划、财政、审计、金融、经济运行、电力供应、城市规划、侨务和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等20多个专题报告或汇报,围绕建设“繁荣青岛、文明青岛、平安青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做好奥帆赛筹备工作,进行了30多次专题视察检查,并依法作出了关于财政决算等5项决议、决定。常委会第15次会议听取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青岛生态市建设规划》,作出了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议。
积极办理大会议案。去年,市人代大会通过的“严格控制滨海公路沿线和相关城市组团用地规划建设”、“前海一线排污口情况分析及解决方法”两件议案,是人大代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反复论证基础上提出来的。常委会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多次听取和审议办理情况汇报,提出督办意见;及时开展视察检查活动,推进议案办理;将两件议案的办理与保护海洋、水利、森林、土地、矿藏、风景名胜等资源环境结合起来,提高了综合效能。目前,两件议案办理工作进展顺利,显现出良好的社会效果。
深入开展工作评议。去年,常委会对市文化局、林业局、审计局、科技局、旅游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等政府部门进行了工作评议,重点评议了这些单位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情况,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情况,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以及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等。通过评议,增强了国家公务人员的法制观念,促进了部门工作和依法行政,推进了经济社会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常委会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为民排忧解难的重要渠道和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5440件(次),处结率达到99.1%。其中来访2295起、3149人次(其中集体访起数和人次同比增长43%、69%)。通过协调办理,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要求迫切的实际问题,化解了一批人民内部矛盾,促进了社会安定和谐。
依法行使任免权。修改和完善人事任免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人事任免工作。全年共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6人,免职28人,接受了2名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辞职请求,补选省人大代表2人,对有关选举单位补选的9名市人大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对31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青岛海事法院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
(四)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改进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的基础性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为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更好地发挥了代表作用。
加强培训工作,提高代表的责任感和执行职务的能力。全年组织26个市人大代表组开展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学习活动,安排160多名代表参加了常委会举办的法制讲座。举办了驻青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组长、副组长及部分代表培训班,围绕如何审议政府及“两院”工作报告、如何提高执行职务的能力等进行了学习、交流和研究,增强了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了依法履职的信心和能力。
建立完善制度,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走访、座谈、开通“代表热线”等多种形式,联系代表,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沟通、交流思想和感情。完善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年内邀请42名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24名市民参加了旁听。
改进视察方式,增强代表活动实效。一是围绕食品卫生与安全、社会保障与医疗保险等问题,开展代表持证视察,提出100多条意见和建议,对帮助政府改进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结合常委会议题,会前组织开展专题视察,充分掌握实际情况,提高审议质量。三是改进人代大会前的集中视察方式。既坚持开展以代表团为单位的综合性视察,又由各专门委员会组织代表开展专业视察,加大了视察活动的力度和深度,提高了所提意见、建议的准确度。
加强督促协调工作,推动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对代表提出的78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采取发征询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进行跟踪督办,坚持办复后逐件审查,对办理不合格的建议重新补办,提高了办理质量。其中代表提出的关于保护饮用水源地,加强传染病归口管理,整合交通资源、建立科学管理体系等建议,都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
拓宽宣传渠道,扩大代表社会影响力。在《青岛日报》开辟了“青岛人大”专栏,在青岛电视台组织了“代表新闻人物报道”专题,在山东省《人民权利报》设立了“青岛市人大代表事迹”版面。去年还编辑出版《人民的重托》专集。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了60多名人大代表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现了人大代表可亲、可敬、可信、可靠、可托付的良好素质和形象。
(五)坚持实行对外开放,对外交往取得新的进展
为扩大青岛的对外开放,促进友好合作和发展,市人大常委会更加重视并加强了对外交往。一年来,共接待12个国家的地方议会及政府代表团25批、487人次,率团或派员随团出访了南非、立陶宛、英国、日本、韩国等国家。通过外事活动,积极宣传我国和青岛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巨大成就,宣传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宣传青岛的良好环境和美好前景,为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促进引资引智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促进青岛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的整体素质、履职能力
常委会把搞好自身建设作为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前提和保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
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通过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读书会、机关干部学习研讨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和吴邦国委员长的重要讲话,学习和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学法制度,制定了任期内每次人代大会及常委会会议期间举办法制讲座的计划,已先后8次邀请全国人大、国家部委和社科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通过编发《学习文选》和《报刊文摘》等,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推荐、提供了100多篇政治性强、针对性强、有理论深度和指导意义的学习文章,丰富了学习内容,提高了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常委会工作制度。常委会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形成了民主团结、求真务实的良好局面。为扩大民主,增强会议透明度,提高会议质量,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制度、会议程序、会议宣传、审议方式、审议意见反馈、会议组织等方面的16项工作进行了改进和完善。重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组织他们对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建议措施。加强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地方立法研究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咨询组建设,认真听取他们对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常委会科学决策的研究论证机制。
积极推进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按照市委要求,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充实,对机关职能配置进行了优化,提拔、交流了一批机关干部。通过这次改革、调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能划分更加合理、有效,机关干部特别是中层领导干部朝着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向迈出了新的步伐,机关工作更加富有生机、活力和朝气。切实加强机关建设,积极开展“三快一提高”和“双学三创”活动。在机关全面推广和实施新的工作考核办法,评比表彰了机关“十大优秀工作成果”和“十项个人优秀工作成果”,形成文明、高效、有序的工作局面,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对人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深入,开拓创新精神需要进一步增强;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立法、监督、人事代表工作等,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常委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建设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二、新一年的工作任务
新的一年,是我们全面实现“十五”计划、谋划“十一五”发展承前启后的一年,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青岛市委的领导下,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确定的工作思路和总体部署,突出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这个主题,突出民主法制建设这个重点,突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这个根本,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推进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第一,努力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能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新的一年里,常委会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要自觉服从、维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要通过人大工作,使党的主张、人民的意愿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市人大常委会要更加自觉地坚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证各项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要抓住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重要环节,从制度上、法律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进一步健全法制,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司法。要围绕市委确定的推动经济社会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生态市、迎接奥运等重点工作,本着“党政所急、人民所需、人大所能、法律所赋”的精神,加强人大建设,做好人大工作,发挥人大作用。今年下半年,市委将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强化措施,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
第二,努力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加强立法工作,增强监督实效。立法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稳定重大决策相结合,坚持立、改、废相结合,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立法的前瞻性、科学性,突出青岛特色。按照市委批准的立法计划,抓紧制定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修订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制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未成年人教育保护条例等16件地方立法项目进行调研;依法做好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认真完成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立法调研、论证工作,继续做好委托起草地方性法规工作,探索举行立法听证会,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和实效性。要更加注重提高立法质量,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力求做到“法意明确、法理正确、法条准确”和“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监督工作,要坚持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就义务教育法、动物防疫法、港口法、价格法、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及计划、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整顿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等工作情况,听取报告,进行审议,开展执法检查。继续做好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评议。要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市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三,努力提高发展民主政治的能力,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常委会的重大决策要通过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及各种媒体,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要围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探索建立人大代表与常委会领导“网上对话”等机制,畅通联系代表的渠道;完善培训制度,深化培训内容,增强培训效果,提高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能力;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发挥专业咨询组在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召开全市代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推动代表工作开展。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基层行”等一系列有意义的活动,带动广大市民投入到创建文明城市、生态市和迎奥运工作中去。进一步规范、活跃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逐步开展各级人大代表述职活动,推动代表更好地执行职务、更好地联系选民、更好地接受监督。努力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通过网上办理等方式,提高办理工作的时效性和透明度;加强代表宣传工作,扩大代表的社会影响力;密切与区、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指导和帮助基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作用。
第四,努力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作用的重要职责和重要途径。要自觉做到心里装着大局,言行维护大局,决策着眼大局,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大局,围绕大局谋大事、议大事、定大事。今年,“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以及推动城乡互动、解决“三农”问题,都是事关长远、事关全局、事关根本的重要工作,常委会要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原则,及时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认真开展视察检查和调查研究,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动员、凝聚全市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
第五,努力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方面的立法力度;通过对“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和创建“平安青岛”工作的视察和检查,全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做好信访情况的排查和分析,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办理效率和群众满意度。邀请人大代表中的专家学者参与重点信访案件的接待和研究,为特别困难的上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提高人大信访工作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督促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和再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帮困、减轻农民负担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第六,努力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求真务实,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要紧跟时代步伐,适应形势任务需要,从提高执政能力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出发,不断提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的能力。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力做好调查研究的文章。要从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出发,围绕解决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全局性及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提高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情况和人民群众真实想法的能力,正确分析认识实际问题的能力,依法提出有价值的议案和建议、意见的能力。要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能够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